咚咚

  今天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,下意识的朝猫粮区域走了过去。却忽然想起来,同事寄养在家里的小猫已经被领走了。

  小猫的名字叫Dong Dong,同事没有告诉我究竟是哪两个字。我想可能是冬冬,因为它是冬天生的。也可能是东东,一个很网络的名字。不过,很快我就发现,它的名字其实应该是“咚咚”。

  咚咚是一只短毛虎皮小猫。按照我养猫的经验,似乎所有的短毛小猫都很好奇。到家以后,咚咚只用了很短的时间适应这个陌生的环境,然后就开始“咚咚”的跳上跳下。很快,除了大衣柜顶上它上不去,所有的地方都留下了它的梅花脚印。

  据说猫科动物每天睡十六个小时,我怀疑这个数字在咚咚身上并不准确。因为每天我下班在家呆的那十二个小时,咚咚总是精力旺盛,绝不肯浪费时间睡觉。

  咚咚特别喜欢搬东西。家里所有一切它可以搬动的东西,咚咚都要搬一遍。当然,咚咚毕竟是一只小猫,它并不能搬动桌子或者椅子。它的搬运大部分是把桌上的那些小东西推到地上,然后从地毯这一边搬到那一边。而我把东西捡回桌子上的动作,更加刺激了它的搬动欲。东西一遍又一遍被它推到地上,直到我把它们全都放进抽屉里,或者放到它够不到的地方,咚咚才不得不罢休。

  周末,是我收拾行李的时间。咚咚看到满地杂乱的书本文具、金银细软,当然是非常兴奋,摸摸这,摸摸那,恨不得能够把它们全部当作自己的玩具。我只好把它关在卧室里面。咚咚显然很不满意这样的安排,开始在卧室里面大吼大叫。十分钟后,咚咚的声音越来越凄厉。小猫的想法真是奇怪,把它关在单元房内没有任何意见,关在屋子里却象要杀了它一样。

  没有办法,我只好把门打开,把咚咚放了出来。一分钟以后,哗啦一声,我刚刚整理好放在沙发上的两摞书被它推倒了一摞。看着摔得到处都是的书,我气得大叫一声,咚咚没等我去抓它,迅速躲进了卧室的床底下。我决定还是把它关起来为妙,这一次我用了一个CD架子把卧室的门挡住。一米高的高度,足以挡住了这只不到两个月大的小猫。

  咚咚从床底下钻出来以后,很快就搞明白了CD架子的用处。它先是在架子四周用它的胡子当尺子寻找缝隙,未果。然后咚咚抬起头,一脸诚恳的看着我,嘴里发出撒娇的叫声,大概是希望我心一软把它放出来。叫了几声,咚咚判断出这一招不能奏效,便踮步拧腰,作出一付要跳上来的架势。

  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猫,我心想,它上个星期连跳上床都需要抓着床单,今天怎么可能跳上这么高的架子?我正要转身走开。就听咚的一声响,咚咚已经连跳带爬冲到了CD架子的顶上。紧接着,咚咚一鼓作气蹿到了沙发上,把另一摞书也推到了地上。

  这一次,干脆把我气乐了。

  咚咚的另一个爱好是弄醒正在睡觉的我。大概我每天白天上班以后,咚咚都是在睡觉的缘故。晚上的咚咚总是兴奋异常,除了吃饭,总是不停的在家里跑来跑去。一会儿把我的脚当作猎物扑几下,一会儿又摆出一付“来追我”的样子噌一下跑开。

  我的对策一般是象凶恶的大猫一样,嘴里发出威胁的“呲呲”声,吓跑它。有的时候这种办法很管用,咚咚半天不敢过来纠缠我,不过大部分时候只能驱赶它几分钟而已。除非我把自己象蚕蛹一样裹起来,咚咚的这种游戏基本上能够持续一个晚上。

  最过分的一次我横下一条心不管它怎么折腾我都不理会它,结果整个晚上我只睡了几个片断。终于当咚咚一次拍我脸的时候,我的眼皮上被它的指甲划了一道。虽然我知道很多人给猫剪指甲,但我总是不忍心,心软的结果就是流血事件。这次,我只好把它彻底关了起来,任凭它怎么哭喊也不管它。

  第二天晚上,咚咚似乎忘掉了自己惹的祸以及受的惩罚,继续给我捣乱。

  当同事取回猫的时候,我告诉同事,我认为Dong Dong应该叫“咚咚”。同事笑笑,说:“其实,我打算叫它小猫猫,那天你问我名字的时候,我给它临时起的名字。既然你觉得它应该叫咚咚,那它就叫咚咚好了。”

行人感想

  从前听说在加拿大做一个行人是安全而幸福的,经过前几天晚上的一次经历,觉得要在前面加一些定语。比如:在加拿大世嘉堡Bingle家附近,做行人才是安全而幸福的。

  家门口的街上有一个提示行人过马路的大黄叉叉,要求汽车路过这里时必须停车让行人。而我,就是那个要过马路去做TTC的行人。过马路次数多了,发现绝大多数司机离着很远就开始减速,然后停在线跟前,直到我们安全通过后才缓慢启动。

  仅仅遇到过一次例外。在我们刚刚开始穿越时,对面车道的车呼啸而过,没有停下来。当时我就想,正常情况下确实不会有事,但是如果我走着走着想起一件急事,突然在马路上开跑,那么:莽撞的司机 + 莽撞的行人 = 交通事故。

  不过,这里绝大多数司机都很守规矩,所以即使做一个莽撞的行人也还比较安全。

  前几天晚上去Finch附近的韩国餐厅吃饭,发现那里行人的日子就不那么美妙了。

  在路口,我们和几个行人一起等待过马路的信号灯。灯变了以后,一个mm开始穿越马路。这时一辆右转的汽车,在没有减速的情况下紧贴这个mm的后背飞驰而去。旁边一个香港阿姨的评价是:这个开车的在发癫。而我们则在庆幸自己当时在说话,看见灯变以后反应比较慢,没有象这个mm一样立刻穿越。

  过了这个东西向的路口,继续向北穿越。快走到对面的时候,一辆跑车噌的停到了我们面前,挡住了去路。即使对交规不是很熟悉的我,也知道车在等候红灯时必须停在人行道的后面,我也见过冲过线的车慢慢的退过去。而这个年轻的亚裔“赛车手”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,两眼漠视天空。我们只好从他的车后面绕过去。灯一变,他的跑车轰鸣着冲了出去。

  走到了餐厅附近的停车场,越发觉得这里情况糟糕了,几辆要离开停车场的车排成两队,挡住了去路。我们犹豫再三,也没敢下到马路上,从他们探出半截的车身前面绕过去。还好第一辆车走以后,第二辆的司机挥了挥手,放我们过去了。又等了一会儿,我们终于放下斯文从第二个车队的车缝中挤了过去。

  几个小时以后,当我们从TTC上下来,又看到熟悉的大黄叉叉时,不禁感到无比的安全和幸福。

感受和平集会

2月15日,全球和平集会的日子

  前天见到萝卜秧贴出帖子,周六在Younge街上有和平集会。于是置办好行头,准备今天也去“掺乎掺乎”。不过,临出门的时候,在Pingle的强烈反对下,我只好把那块脏兮兮的准备写口号的纸板拣了出来。

  由于我不太熟悉多伦多地铁的速度,我们提前半个小时就到达了Bloor街的预定集合地点,于是去旁边的麦当劳吃了午饭。点餐完毕,才发现我和 Pingle点的竟然又是相同的Filet-O-Fish(中文名字麦香鱼)。我告诉Pingle之所以我这几次都不吃牛肉汉堡,是因为自从看过小泰那篇读后感,我看到牛肉饼就反胃。于是两人大笑小泰一篇小文竟然改变了我的一生。

  吃完饭出来,花了5分钟,也没有在萝卜秧说的大厦里看到任何和平集会组织者的痕迹。于是忿忿然一边嘟囔被萝卜秧骗了,一边朝Younge和Dundas的集会地点走去。

  昨天看预报,今天最高温度是零下12度。果然,一会的功夫,我们都不得不戴上羽绒服的帽子。Pingle的脸更是被吹成了高原颜色,红扑扑的,甚是可怜。还好Yonge街上的“体面”商店比较多,可以边走边Window Shopping,感觉也不错。

  离Dundas还有几条街远,我们就感觉到了前方的喧闹。路边的警车、救护车告诉我,集会就在前面了。两个人兴奋的快跑几步,呼的一下,人群就在面前了。标语、旗帜、口号……

  看电视中的集会,是一种遥远的感觉。而当亲身融入进去的时候,立刻被身边人们的使命感和兴奋所感染。Pingle在我旁边惊呼:人好多呀!是啊,人很多,给我的感觉是全多伦多的人都出来了。当然,实际上只有3万人(而且还是组织者在现场大概估计的),与号称50万人的伦敦大游行根本没法比。

  很多人是带着狗去的。狗大概是一种非常喜欢热闹的动物,特别是看见同类的时候。一条狼狗和一条哈士奇狗亲热的在一起打闹,另一只小狗也在跟前跃跃欲试。他们的主人,只好一边使劲拽着绳子,一边互相憨厚的笑着。

  看了看周围人们五花八门的标语,我顿时后悔没有带来自己的纸板。因为大多数人并不在乎标语和旗帜是否简陋,人们只是想表达自己对和平的理解。标语中最多的一类非常简单,“Peace”或者“No war”。复杂一些的,则表达了各种各样的观点,非常有意思。

  一种是说加拿大人不应该卷入战争,不要跟着美国走,不要跟着联合国走;一种是说不能为了石油流血,并斥责埃索、美孚、壳牌这几大石油公司,让他们自己弄军队去打仗;一种是说自己这个团体反对战争的,比如老兵组织、希腊裔加拿大人、韩国人等;一种是骂布什的,这一种花样最多,布什的名字和照片被花样百出的利用。其中有一个人背后的标语,我没有看明白,说的是“某某某,你让我为自己是一个美国人感到羞愧”。我和Pingle猜了半天,也不知道这个某某某是谁。

  实际上,最让人搞到震撼的,是小朋友手中举的牌子。稚嫩的儿童简笔画中间写着的“no bomb”是那样的让成年人感到无地自容。比较有意思的一个标语,是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心,然后让美国和伊拉克在红心中相亲相爱。

  正当我们为自己是一个看热闹者而着急的时候,一个女士拿着一兜徽章挨个问人们,是否需要和平徽章。我和Pingle忙不迭要了两个,学着别人的样子,别在了帽子上。不过,直到集会结束,我也没有搞明白和平的标志为什么是一个倒着的叉子。Pingle猜这标志是个飞机,表示我们要飞机不要炸弹。我当然不能相信这一说法。

 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,我们挤到了比较靠中间的位置。这时候已经感觉不到任何寒冷了,寒风和低温都被人群抵挡住了。靠近中心,旗帜就非常多了。五花八门的旗子中,比较显眼的是韩国国旗、伊拉克国旗、倒着的美国国旗,我们居然还看到一面切·格瓦拉的旗子旁边,年轻的萨达姆在另一面旗帜上笑眯眯,让人感到啼笑皆非。

  我们离演讲的人还是很远,听不清在说些什么。幸好附近有一拨有“乐器”的人,敲着韵律感十足的鼓点,不时带领人们喊几句口号。我们也跟着周围的人有节奏的跺着脚,喊着“PEACE”。忽然,旁边台子上一个性急的小姑娘开始喊:LET'S MARCH! LET'S MARCH! 是啊,游行好像比集会更有吸引力。演讲很快结束了,人们逐渐转向了Dundas的西面,游行要开始了。

  Pingle对于人多的场面,总是有着莫名的恐惧。于是我们又挤了出来,挤到了人行道上,这里人就少多了,稀稀拉拉的人大部分是看热闹的。我们一边跟着游行的人前进,一边看热闹。

  对比我在TTC上遇到的各种族裔的比例,游行的人中间非洲兄弟和亚洲兄弟很少,阿拉伯兄弟很多。人数最多的是我分不清族裔的欧洲兄弟。之所以称呼他们都是兄弟,是因为刚才分给我们徽章的女士称呼我们为“兄弟”,受了她的感染。她所在的组织似乎经费比较充足,散发了很多徽章出去。我看到另外两个组织分发的徽章,不但数量少很多,而且是卖1块钱1个的。

  看了一会,看到了刚才带领大家喊口号的人,原来他们的音箱是自己用小板车推着走的。他一边走,一边继续喊着押韵的口号,什么“GEORGE BUSH WE KNOW YOU……SO MANY CHILDREN HAVE TO DIE”

  走过每一个街口,都能看到一辆警车挡在街边,警车跟前的警察或者在跟人悠闲的聊天,或者在瑟瑟发抖的裹紧大衣。今天是和平集会,似乎没有发生冲突的可能。但据说2000年的反贫穷抗议中,发生了激烈的暴力冲突,连骑警都出动了。

  走到University街,游行的人向左拐去,继续朝前,我们两个则顺势溜进旁边温暖的地铁。路上,不断看见拿着标语牌子或者帽子上别着徽章的人。就象刚刚参加完同一个朋友的Party一样,大家相视一笑。

  这个朋友的名字,就叫:PEACE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