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days in Vancouver --- the 1st day

  北京飞往温哥华的飞机,出发没多久从窗口往下望,就看到了绵绵的山。我搭乘飞机的次数不算多,大概没超过10次吧,以前每次坐飞机都是路过平原或者城市的上空,这次是我第一次从山脉上空飞过。起伏的山峰,在空中俯瞰下去,就象作战时首长指指点点的沙盘。

  机长在广播中用怪怪的英语口音介绍着这次航班的飞行路线,原来我们是要朝东北方向飞行,经过哈尔滨,然后飞越白令海峡、阿拉斯加,最后沿着加拿大西海岸洛基山脉一线飞向温哥华。看来我这次肯定能从空中看见各种形态的山了。

  时间在时醒时睡中度过,醒来时飞机上正在播放一部展现美国大兵个人英雄主义的电影,是那种全是男人,没有一个象样的女主角女配角的电影,正是我不喜欢看的那种电影。悄悄把舷窗拉开一线,外面是残月当空,晨光即将来临,天色已经有些亮了,向下望去,第一眼以为我们是在白云之上穿行,再仔细一看,才惊觉那白茫茫的不是层层白云,而是无边无际的美丽冰山。我一时难以分辨飞机的高度,因为天空如此纯净,没有任何云彩的阻隔,从3万英尺的高空俯瞰冰山,似乎距离也被拉近了。一霎那之间,一个很孩子气的念头涌上来,我想,是不是如果我的眼睛瞪得足够大,我就可以看到逡巡在山间的北极熊呢?

  我把手贴在舷窗上,丝丝的能感觉到外面的冰的气息。忽然,我发现舷窗上结了几朵美丽的冰花,美丽得明知它不在我能触及的那层玻璃,仍忍不住想去触摸。我推推正全神贯注看大兵电影的Bingle,让他过来一起看看,轻轻打开另一扇舷窗的挡板,两扇舷窗上冰花的形状竟一模一样。这时加航的乘务员先生从走廊走过,招手示意我们拉下挡板。环顾机舱,大部分乘客都在沉睡,还有一部分在半睡半醒中看电影。我被浓重的睡眠氛围感染,干脆再次加入沉睡的行列。

  当我再一次拉开舷窗挡板的时候,天已经大亮了,飞机上根据温哥华时间开始供应早餐了。根据飞行地图的显示,我们正在落基山脉的上空。

  一座座小山,就象一个个戴着白帽子的小矮人,山顶到山腰皑皑的积雪是雪白的,山下积雪消融的地方却是灰黑色的。山间有水流过的地方都是闪亮的。奇特的景致令人目不转睛。Bingle提醒我,别看得太久,否则会“雪盲”。看着他夸张的戴着墨镜观景的样子,有点好笑。关上舷窗,我的眼前真的有点晕,过一阵才重新适应机舱里的柔和光线。

  飞机很快降落在了温哥华机场。和移民局、海关的面谈很顺利,但是排队等候花了一些时间。等到达预定的家庭旅馆的时候,已经是当地时间下午3点多了。我预感今天恐怕什么也办不了,建议取消计划中的SIN卡,但是心急的Bingle拉着我出了门。

  温哥华今天的天气很好,晴空当头,一派阳光,对温哥华的第一印象与我的想象倒是非常吻合。不过预告14摄氏度的气温,和走在温哥华街头阳光下感觉到的热度却相差很大,也许是因为这里的阳光无遮无拦的关系吧。Richmond市中心华人店铺比比皆是,中文招牌到处可见,这里华人人气可见一斑。当我们赶到人力资源中心的时候,发现这里的下班时间是4点半,门已经关了,有点不爽快,不过倒也在我的预料之中。

  不知从哪一刻开始,时差开始侵袭我。在飞机上,我象一个婴儿一样,睡两个小时,醒三个小时。现在,又到了该睡觉的时候了。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我们那2个月大的侄女儿在入睡以前喜欢大哭一场,因为这种想睡又没能很快入睡的时候,头昏沉沉的实在是很不舒服。随后在麦当劳里,啃着我平时很喜欢吃的Filet- O-Fish,也觉得味同嚼蜡,在超市里Bingle兴致勃勃的买东买西,全然没有发现我已经处于接近梦游的状态。

  6点钟,回到旅馆,我一头扑倒在床上,半分钟后陷入了完全昏睡状态。

似曾相识在梦中

  昨晚,做了一个梦。

  我爬到梯子顶上,修理客厅中的灯。梦中,我一边修理,一边想:我什么时候成了电工了?

  醒来,猛地想起来自己曾许诺为大脸猫和潘多拉分析一下“似曾相识”的梦境。准备旅途的忙乱之中,竟忘掉了,如果不是这个梦提醒,可能我就真成了“那个电工”了。

  梦,真是奇妙。

  和很多人一样,我也经常有这样的经历。在某一天的某一个特定场合,我会突然发现,周围的场景是那么的熟悉,似乎我以前在梦中经历过。甚至包括周围人说的话,我也会忽然想起来,这句话,他/她曾在梦中同我说过。这种“似曾相识”的感觉,深深的困惑了我。我甚至怀疑自己有“超能力”,能够在梦中预知未来。这种怀疑,使我窃喜不已。

  但是,我忽然又有了这样的怀疑,这个所谓的“梦”,其实是不存在的。我只是在一瞬间,恍惚认为自己曾经经历过这个场景,于是自认为自己曾做这样的梦。我并不知道哪一个怀疑才是正确的,后来读一些与心理学有关的书,发现这种现象并不是我一人独有,不过由于心理学的复杂性,对这种现象的解释并不是完全一致。

  这里,我也不能免俗,首先要提的是弗洛伊德在著名的《梦的解析》一书中对这种现象的分析。

  弗洛伊德有一个女病人,“梦见她在某街某店门口遇到一个好朋友,是她从前的家庭医师。第二天早上出去逛街,恰恰就在那儿遇见了他,好似梦境重演。”这似乎是个典型的“预知之梦”。弗洛伊德经过详细查问,发现这位女病人从早上起床到家庭医师相遇之前,都没有昨夜做过此梦的印象,是在遇到医师之时,“一看到他,便认为自己昨夜曾梦过这次相遇。”

  弗洛伊德认为:她实际上有没有做过那个梦,并不要紧,重点在于她何以会想起来这个梦。经过分析,原来这位女病人多年前在医师家里认识某位男士,两人一见钟情。多年来,两人一直继续来往,而就在做梦的前一天晚上,她希望等到他,但希望却落空了。弗洛伊德因此断定:看到这位医师而发生那个预言性的梦幻感觉,意思是说:“啊,医师,你让我想起了旧日时光,那时他看重我们的约会,我不会白等。”

  在另一个例子中,一个女病人曾在小时候拜访某位同学,一进院子她就觉得以前曾经来过,进入客厅后,这种感觉更加强烈,但她确实是未曾来过这里。弗洛伊德经过分析指出,这种“似曾相识”其实是来自另一种“似曾相识”。这位同学有个病重的弟弟,而病人自己唯一的弟弟在几个月前曾患恶性白喉,她因此而被送到远方亲戚家隔离。弗洛伊德认为,被迫离家的她也许有过期望弟弟死亡的念头,但这个念头被抑制了。在拜访同学家时,知道对方也有个病得快死的弟弟时,可能模糊地想起自己在几个月前也有类似经验,但意识无法承认这点,于是这种熟悉感就“转移”为对花园、房子的熟悉感。

  弗洛伊德通过分析潜意识的活动,从而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“似曾相识”。不过,对于这种事后推断,我总觉得不大可靠,因为以我的经验来看,很多“似曾相识”的场景平平无奇。我很难相信当时极其普通的场景后面,压抑了自己的什么潜意识。所以,我宁愿相信意大利生理心理学家阿尔贝托·奥里维利奥的解释。

  他认为,对某些人来说,“似曾相识”可能是对过去生活的一种回忆。在现实中,某种特定的场景会引起我们对过去经历过的一些事情的回忆。但是由于我们的记忆,都是一种碎片的形式存在于大脑中,因此我们的回忆不是以完整的面貌出现。而这种小的局部记忆,使我们难以正确地识别它,从而出现了似曾相识的感觉。他举例说,假设我们第一次来到一个光线昏暗的广场,那里有树,有露天放置的小桌子,还有路灯。假如我们的记忆碎片中存在昏暗的光线,或者广场,或者小桌子,于是回忆被部分地激活了。这就使我们产生了“似曾相识”的感觉,即使这个场景是我们从未经历的。

  这样的情况下,由于我们并不能真的回忆起这样一个场景,所以我们会“幻想”我们做过某个梦。我更倾向认同这个解释,相信自己记忆的不可靠。自从我意识到了这一点,“似曾相识”的感觉就消失了,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
  不过,我也不能否认这一点,确实曾有人真的做了一个梦,后来梦境实现的例子。

  哈费德在《梦与梦魇》一书中,提到一个病人多次梦见自己的手臂和嘴因麻痹而痉挛,几个月后,当他在修理收音机时,忽然产生局部麻痹现象。后来发现,他的麻痹现象是梅毒的并发症。哈费德认为从生理角度,病人的身体可能已受到梅毒的感染,以前在梦中有轻微的感觉而产生这个梦;从心理上来说,病人心中也许已有感染梅毒的忧虑,这种忧虑就在梦中成为预示疾病的先兆。

  有一种理论认为生理刺激可以成为梦的来源,而梦中,我们对外在刺激的敏感性减弱,但是对来自内在器官的刺激变得更较敏感,于是就会产生这种预感自己生病的梦。所以,如果做了这种梦,有时候就不能掉以轻心了。

  还有一些梦境实现的例子,在我看来,可以当作奇闻听听,却不可当真。

  明代的张瀚曾经提到自己的两个预感的梦。一次是梦见一个鬼给他一双鞋,里面题有“三十六名”,后来参加乡试,排名第四十九。于是张瀚认为“四九三十六 ”,自己在梦中早有预料。另一次梦见一个人给他十个铜钱,让他掷,出现背面较多的就能上榜。他在梦中掷了两次,一次出现六个背面,另一次出现七个背面。结果他后来京试,他的排名是四十二名。这一次,张瀚认为“六七四十二”。

  上面我说了,这一类的梦就当奇闻听听,切不可当真。这种数字游戏,就象算命的先生常用“桃园三结义,孤独(咕嘟)一支”来组合从而能够预知兄弟个数一样,真的是游戏而已。如果你是独生子,那么“你有三兄弟的命,可惜现在孤独一支”;如果你是哥俩个,那么“本来是三兄弟的命,结果咕嘟回去一支”;如果哥三个就不用说了,恰好是桃园三结义;如果哥四个,那么就三结义之后,再咕嘟出一支。再多的兄弟也没关系,咕嘟的那一支,上面可以随便分杈。

  我相信就象张瀚极其渴望科举提名,从而梦见自己的名次一样,现在人们做梦都希望彩票中大奖。那么这么多人,买了这么多次彩票,这个世界上总会有这样一个传说:某人曾经梦见过一组数字,组合起来就是六合彩的中奖号码。还在犹豫什么?赶紧去睡觉,梦见这个六合彩的号码吧。

边走边说

  北京的出租司机能“侃”,似乎是全国闻名。就连海外归国的学子们,下了飞机的第一件事就要跟出租司机侃大山,从而了解祖国的方方面面。北京的出租司机,特别是在机场“趴活”的司机们,在“归国文学”中形成了一道独特的的风景。

  鉴于此,我到北京以后,不到万不得已,坚决不坐出租车的副驾驶座,以免被司机侃晕。不过,一年多时间下来,我发现其实北京的出租司机并没有传说中的健谈。大部分司机属于那种:遇上健谈的顾客,他们就健谈,遇到沉默的顾客,他们就沉默。这使我很是苦恼,将来轮到自己写“归国有感”的时候,从何写起呢?

  今天,我终于遇到了传说中健谈的“北京的哥”!

  下午,烈日当头,我站在海淀区中关村海龙大厦前,招手上了一辆夏利出租车。“师傅,我去丰联广场。”我的一句话之后,司机打开了话匣子。

  “唉,今天算歇不下来了。您知道我刚才靠边儿想干什么?我本来想去喘口气儿,去那个厕所拉了屎再跑活儿的。本来每天都是上午拉屎,今天真邪门儿了,闲下来的时候找不到厕所,等到了厕所跟前儿,活儿又接上了。刚才我还想,看您拎着这点儿东西,估计还没买齐,还得去前面黄庄那儿。也就是十块钱的活儿,拉完了您,我赶紧回来拉屎。

  “您去哪儿?丰联广场,哪个丰联?哦,朝阳门外那个吧。您早说呀,我们出租司机就记地名儿,还有马路名儿。那名字搁那儿几十年,上千年了,从来不改。楼的名字,今儿盖起一个,明儿又全给拆了,谁记得住呀。怎么走?……就是走二环吧?对吧,我猜您就是走中轴路过去,然后上二环,对吧?到朝阳那边,您认识地方就行,我对朝阳不熟悉。我最不愿意去朝阳了,那儿太热,马路太晒了。您别不信,您想啊,朝阳,都朝着太阳呢,能不热吗?还是海淀这儿好,海淀,挨着海边呐,多凉快儿。

  “朝阳那儿堵车也厉害,上回拉一活儿去国贸,愣是空车回来,还一直堵在路上。环路不让上,辅路堵得厉害。最好今儿到了丰联跟前,您刚下车,又上来一个。‘您去哪儿’,‘海龙大厦’,嘿,这活儿好,忽悠一下我又回来了。不过,这也就嘴里说说,天底下哪那么些便宜的事儿呀。海龙这儿下来,又一位,‘您去哪?’,‘上地’。得,这一下咱就见上帝去了,呵呵。上地那儿刚出来,又上来一位。‘走,昌平’,一下子就给我发配北边去了,昌平完了接着去八达岭,今儿就别想回来了。

  “最好遇上一个什么活,一上车,‘您给我四环上来一圈。’这多好,又不堵车,一圈儿下来一百多,我这半天儿的活儿全出来了。您瞅我这儿,说着说着说上梦话了,谁没事儿神经病让我拉着围四环上来那么一圈儿。要真有那好事儿,咱也一天八小时工作了。每天我得先给公司拉出200块钱,然后再拉出自己那八九十,怎么着也得干十二个小时。现在全是那十块钱的活儿,还竟七拐八拐钻那些犄角旮旯儿。‘是这儿了吗?’,‘快了,拐过这个弯儿,再拐八个弯儿就到了。’

  “要说这北京,我是哪儿都去了,什么角落都跑过,就是没遇上一个出国的活儿。‘走,去白宫’,‘走,去克里姆林宫’。那多好,还省签证了,我也去趟美国。要说美国就是有钱,你看以色列,谁也不听,就听美国的。那还不是因为美国有钱,老给他钱,他当然听话了。要是中国也那么有钱,他到时候就得乖乖听中国的。

  “什么都得用钱,要是能不用钱就好了。我就琢磨了,到了不用钱的时候,那得物质极大的丰富吧。什么也不缺,那会儿人的素质多高!您上了车,甭管活儿好活儿坏,我都高高兴兴拉您去。到了地方,您别给我钱啊,给钱我跟您急。送您到地方,我歇一会儿,然后直接奔北京饭店。到了北京饭店,好吃好喝一顿,抹嘴就走。服务员能找我要钱吗?她不能要钱!

  “嘿嘿,那时候估计嫖娼也不要钱了,别的都不要钱,这个能要钱吗?不过要是不要钱,估摸着那也就没娼了,没钱人家还出来干嘛。前几天拉一个乘客,告诉我,只有经济繁荣了,才能娼盛,繁荣昌盛,就是这么个繁荣娼盛。嘿嘿,把我给逗的,要说人家这话说得就是有学问。

  “世界上这么多国家,还没有一个不用钱的吧?连美国现在都实现不了,其他国家更实现不了,我们国家估计再过十年也实现不了。您想啊,现在中国还有上不起学的呢。北京农村都有上不起学的,上学要钱,扶贫也要钱,那怎么可能不用钱呢。有个相声您听过吗?讲希望工程的,‘赞助一个孩子上学,只要您少抽一包烟,少玩儿一次麻将,少买一件名牌,少去一次歌厅,少打一次车……’这就是说您呢,您今天不应该打我这车,哈哈……

  ……

  “二环现在修得还不错,您有感觉没有?新的柏油路,铺得平多了。嘿,还是夜里铺,根本就觉不出来,一段一段就铺好了。您在哪儿拐?二环上不能在朝阳门那儿拐吧?我记得不能拐,对吧,咱得走东四十条,就在这儿拐。这个路口往南吗?哦,这儿不是一个路口,是下一个吧。您给我提点儿醒,到了朝阳我就犯晕。您想,朝着太阳,能不晕吗?

  “一直往前走,过了路口,钱贵?钱当然贵了,钱要是不贵,咱们天天忙乎个什么劲儿。噢?过了这个路口,就是那个钱柜呀?钱柜KTV,它怎么不叫钱匣儿呀。

  “行勒,您到了,我还得赶紧找地方。找地方干嘛?拉屎呀!”

  阿呦我的妈呀,这位简直就是一个话痨。

随笔系列之 夜谈浪漫

  提起浪漫,总还是有些心虚。如果做一个调查,那么会得到这样一个结果:在林林总总谈论浪漫的文章中,女性作者占了绝大多数。而其中的一半文章都是抱怨 男人不会浪漫,或者不懂浪漫的。所以,作为男性的我,如果贸然写这样一篇文章,十有八九会被认为是一个不懂浪漫的男人在为自己强辩。

  虽然我认为,生而不能选择性别,写却可以选择立场。但是我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立场,因为前面说了,抱怨不懂浪漫的文章多了,不差我这一篇。

  浪漫是什么?

  浪漫最初来自英文Romantic,也有音译为罗曼蒂克的,查一下词典,这个单词的意思是“风流的, 感情热烈的, 喜欢幻想的,传奇式的,空想的,虚构的,荒诞的,夸大的”。大约能够符合其中几个形容词的行为,就可以称之为浪漫。

  比如最近一个广告,可以称之为把浪漫玩儿到了极至。

  在一个满月的夜晚,一对盛装男女依偎在水池边。女主角说:好美的月亮。男主角说:我去摘给你。然后男主角跳进水中,女主角正在吃惊,一只手伸出水面, 举着一只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。湿漉漉的两个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,特写镜头中是戴在女主角手指上的钻石戒指。看到此处,不要说广告中的女主角,就是电视机前 的人也会被浪漫感动得一塌糊涂。

  这段广告很好的诠释了浪漫。

  当然,这段浪漫也是昂贵的,不提那颗硕大的钻石,就是男主角身上的西服,恐怕也不是谁都舍的丢进池水中的。当然,浪漫不必如此昂贵,也可以感动世人。

  周星驰在大话西游中经典的台词: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,我没有珍惜,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,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。你的剑在我的咽喉上割下去吧!不用再犹豫了!如果上天能够 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,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:我爱你。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,我希望是……一万年!周星驰说到这里,朱茵已经泪流满面, 电影院中也是唏嘘一片。

  但是,即使这些浪漫得不能再浪漫的浪漫,也不能感动每一个人。浪漫其实是两个人的事情,与他人无关,感动自己就可以了,千万不要奢求自己的浪漫,也是别人眼中的浪漫。

  假如有这样一个广告,一对男女依偎在镜子前。女主角把沾满牙膏的牙刷递给男主角说:轮到你了。男主角接过来说:谢谢蜜糖。男主角刷完牙,两人对望一眼,紧紧的拥抱在一起。特写镜头中,是那只牙刷,字幕出:某某牙刷,一支能当两支用。

  我相信这两人已经被他们之间的浪漫感动,但是电视机前恐怕一多半观众会觉得恶心。

  在论坛上,我们看过很多老公向老婆表达爱意,老婆向老公表达爱意的文章。作者表达的甜甜蜜蜜,在他人眼中,十有八九是不值一提的无聊小事,剩下的也许是酸倒了牙的嗲声嗲语。但是,这并不妨碍他们被自己的浪漫感动。

  Susse说,浪漫就象金钱,永远不嫌多。

  抱怨缺少浪漫的女性,其实生活中不一定真的缺少浪漫。虽然她们抱怨老公比较闷,不会买玫瑰给自己,也不说甜言蜜语。如果要我给这种现象下一个定义,我 会说这是一种浪漫饥渴症。我不相信两个相爱的人,在生活中没有浪漫,如果当事人硬说没有,我只能说是他们还没有发现自己骨子里的浪漫。

  其实,只要稍微改一下视角,就会发现浪漫其实经常藏在不经意中。

  比如,今天Pingle上街买菜的时候,看到了一种纳米鞋垫,立刻冲动的买了下来。晚上,Bingle回家的时候,Pingle把鞋垫递给他的时候, 患有浪漫饥渴症的Bingle会这样说:哦,一双鞋垫。同时心中暗想:这个老婆,只知道买鞋垫,一点儿也不懂得浪漫了。而另一个患有浪漫泛滥症的 Bingle会这样说:哇,鞋垫,还是纳米的!同时甜蜜的把鞋垫塞进鞋子,然后兴奋的抱着老婆在屋子里转圈。

  浪漫,不需要花钱,不需要费心思,就这么容易得到。浪漫饥渴症,也很容易治疗,只要稍微换一换脑子。

  写到这,我想起了Danny说的那个老马的故事。老马要出国了,希望老婆给一个浪漫的送别,于是他一遍又一遍的说:我走啦。希望老婆能有浪漫的表示, 结果却换来了“把垃圾袋扔楼下去”的毫不浪漫之语。老马想要获得浪漫,非常简单,他有无数种办法,可以制造一个浪漫的送别气氛。当然,老马的年纪不适合在 女儿面前吻别,但是浪漫而深情的眼神还是很容易的。

  浪漫不是单方面的,双方都可以制造浪漫。抱怨对方不懂浪漫的同时,想一想自己有没有浪漫。行动起来吧,制造自己的浪漫。

浪漫,何必羡慕古代

如果要我给这篇文章的作者下个评语,那就是:幸福生活过腻了。

话有些粗鲁,但是就凭第一句:“我时常会非常羡慕那些生活在久远年代的女人”我觉得我的评语毫不过分。

向往浪漫无错,但是我无论如何不能认为古时的女人有什么值得羡慕的。试想,当今的女子,有谁能够喜欢这样的生活:

当你生下来时,听到对话也许是这样的:
恭喜老爷,是位千金!
丢到马桶里溺死!

也许这时,女性同胞的砖头已经铺天盖地的朝我砸来了。好吧,我认为做人不能太过分,即使有些事情是事实,也不能说。OK,我退回到浪漫本身。

如果这个女子没有被卖到歌舞升平的船舫上,侥幸遇见个把风流才子,那么她将终生与浪漫无缘。看看古时的文章,如果涉及风花雪月,有音乐有诗歌,十之八九是发生在X交易的场所。如果非要强辩什么卖艺不卖身的话,我也无话可说。剩余的文章呢,不可当真,都是神鬼妖狐,封建迷信。

说到这里,喜欢浪漫的女性可能会羞红了脸说,咱们只提清白人家的女子好不?

好!

两种可能,一种是穷人家的女儿,另一种是富人家的女儿。

描写穷人家女儿的生活几乎没有,但是也不难猜测。如果非要羡慕穷人家女儿的浪漫,也很容易。响应毛主席号召,走进广阔的农村天地,生活个把月。保证写这篇文章的作者捂着鼻子跑回来:都二十一世纪了,怎么还是旱厕呀?!

再说富人家的女儿。今天,但凡愿意自称“小资”的人(这又是另一个大话题了,将来再批)都愿意幻想那富家小姐的优雅生活,衣食无忧,到了春心萌动的时候,就有一个长得帅呆,满肚子文采,而且还有闲工夫泡妞的书生闯入生活。最好书生也是没见过女人,一看见自己就要翻墙头进院。可实际呢?如果墙头的书生故事是主流,那么富人家也不用请媒婆了,把墙修矮一点,让小姐天天坐个马扎等着书生上门就行了。

没时间了,赶紧结尾。

要想浪漫,大可尽情浪漫,犯不着羡慕古代女性。

永远有多远?

 “山无棱,天地合,乃敢与君决!”古时候的女子是这样对情侣发誓的。不过这种发誓的办法总让我觉得困惑,假如某天“与君决”了,是不是就说明山已经无棱了,天地已经合上了呢?世贸大厦的双子塔楼转眼倒塌,假如曾有人指着它们楼盟海誓,如今是不是应该修改誓言呢?

  通常现代的人没有那么婉转,“我对你的爱永远不变。”永远到底有多远呢?人生不过弹指百年,生前身后的万物苍生都跟你无关,永远最远也就是从发誓的时候起到生命结束的刹那。

  虽说爱情是靠不住的,说变可能就变了,但是假如世上没有离别,有情人皆可朝朝暮暮,那么相爱到永远的把握就要大很多。可是,世上怎么可能没有离别?古时候的男人要出门求学赶考,不读书的也可能要出门做生意,女人在家操持家务,翘首望夫,那时交通不便,舟车劳顿,一别就是一两年,更不要提赶上战乱,多少征人泪!现代社会情况更糟糕,谋生不易,人人都是打拚天下的勇者,男女都可能要出差、求学、移民,这些都是所谓的好机会,都不容错过,交通虽然比过去方便了,但是距离却走得更远了,一不小心就远隔重洋了。

  人人都知道分别是痛苦的,但是相爱的人容易迷信爱情的力量,总以为真爱无敌,总是低估时空隔绝这个爱情的隐形杀手的威力,总是在与爱人相守和分别中选择分别。当然,分别总是披着美好的希望的外衣——等我拿到国外的学位,等我拿到绿卡/护照,等我在外面打下了江山,……

  某天的深夜,打开电视胡乱搜索可以催眠的节目,偶然看到一部香港老片,名字叫做《孽情》,发现它是讲移民加拿大的香港人的故事,于是认真的看了看。故事其实很老套,周华健是一位专给动画片“小王子”配音的艺人,和妻子叶童和女儿要移民加拿大。去还是留,他很苦恼,因为去加拿大意味着放弃他的事业。周的公司换了一个新上司钟丽缇,极力挽留周留下,并许以升职和百万高薪。妻子叶童很高兴,也力劝丈夫留在香港挣钱,自己独自带着女儿去了温哥华。此后,面对情意绵绵的上司,再加上寂寞,周彷徨了一段时间,很快就一边怀着对妻子的无限内疚,一边和钟丽缇热烈的缠绵。纸包不住火,妻子得到好友密报,挺着即将临盆的大肚子从温哥华杀回香港。在出轨的丈夫面前,愤怒而伤心的妻子泪流满面:

  “我以为我们要在一起过一世,暂时分开几年又有什么关系呢?一辈子还有那么长,现在苦两年,将来我们可以慢慢过。谁知……”

  电影虽然讲到了移民们的痛处,却是庸俗的,隔靴搔痒式的。仿佛全是因为有那个美艳的女人勾引,所以才会发生这一切,所以才叫“孽情”。其实,没有钟丽缇,就不会有刘丽缇、张丽缇吗?妻子的身边又何尝不会出现深情款款的男子呢?就算是身边遇到的她/他不美艳、不英俊又如何呢?当年香港移民经历的苦痛,现在轮到大陆移民来体验了。

  人是多么的渺小,爱的辐射根本就是微弱的,在时空的隔绝中,关于永远的誓言是如此脆弱。再温暖的关怀经过上万公里电话线或者网线的跋涉,也会冷如隔夜剩饭,哪里比得上就在身边的一双温暖的手呢?再热烈的电子情书,也不会比共进晚餐时的浅笑低语更令人心醉。对爱人来说,最好的礼物就是把自己当成礼物,邮递到他/她的身边。……

  当然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永远,有些人似乎确实更能承受分别与思念的煎熬。抗战时期散文大师梁实秋辗转于四川后方,发妻程季淑留在沦陷的北平侍奉公婆老母,别离隔绝达六年之久。历尽艰辛终获团圆之时,亦不由感慨“今夕何夕,见此粲者!”我对于那个时代的贤妻良母总怀有深深的敬意,也深深敬佩他们经历了战乱离别考验的深情,可是,我还知道八年抗战,更多的凡夫俗子在后方理直气壮地娶了“抗战夫人”。

  有人说,人生会有很多无奈,有时候离别就是一种。但是,更多的时候,离别是一种选择。选择离别,是因为人们认为还有别的比爱人更重要的东西,在不能同时选择其他的“获得”和爱人的时候,人们放弃了爱人,或者说选择了用他们的爱和“永远”当赌注。永远有多远?有空的时候,不妨问问自己,你的永远是多远?假如你和爱人分别,你们的永远是多远?老实说,我觉得我的永远恐怕只有半年,但是不要紧,我知道我最想要的是什么,我明白只要我不拿我的“永远”当赌注,无数个在一起不分开的半年连起来,一辈子很快就过去了。

随笔系列之 北京天气


                    艳阳天

  早上,又是一个艳阳天。

  我拉开门,阳光立刻砸了进来,我慌忙用手遮住了眼睛。

  好莱坞电影中一个很俗套的场景,主人公打开一个盖子,强烈的光线射了出来,主人公慌忙用手遮住了眼睛,同时嘴里啧啧几声,兴奋的口水流了出来。

  这类电影,通常是寻宝的电影,而找到的宝贝,通常都是亮闪闪的。不知道为什么人类总是喜欢耀眼的东西,比如传说中的夜明珠,璀璨的钻石。我相信这并不是因为金钱的力量,因为一叠钞票或者银行账户上的数字,都很难使人兴奋得口水直流。

  也许如巴甫洛夫的著名实验所证明的,当光线刺入人的瞳孔,复杂的条件反射被激活。一股兴奋的生物电流,由视网膜--视觉神经--大脑皮层--副交感神经--唾液腺--口腔,最终形成一股兴奋的口水。

  嗯,原来如此!

  我佩服自己能够在一瞬间,有如此重大的一项发现。我擦了擦嘴角的口水,走出门,走进爆热的北京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爆热北京

  今年的夏天,是我搬到北京以后,过的第一个夏天。

  老实说,我对这个夏天的印象并不好。我吃惊于北京与天津仅一百五十公里的路程,但是气候似乎却有很大的差异。在天津的时候,我从没意识到原来天津还是一个海滨城市,不但有皮皮虾吃,还有湿润的风吹。

  离开大海仅仅不到二百公里,北京,已经是大陆性气候了。走在北京的水泥马路上,空气中一点水分也没有,鼻子能够闻到的,只是干燥的尘土味,汽车的尾气味,行人的汗味。

  我以前一直认为,眼睛是最灵敏的,而鼻子最迟钝。事实证明,我错了。

  太阳努力的照射,我眼中的爆热北京,已经成了白花花的一片,耳朵也几乎失去了听觉,嗡嗡的响个不停,只有鼻子还在努力的工作,鼻腔里充满了各种七彩斑斓的气味。

  我努力的往前走,不敢停下。在强烈的日光下,我就象一块“既溶于口,又熔于手”的国产巧克力,随时会化成一滩。而一旦熔化,我就会和脚下的黏黏的柏油混在一起,再也无法分开。

  终于走进永远恒温的办公室,我又重新凝固了自己。我大惊小怪的告诉一位北京的同事,自己差一点象巧克力一样化掉。我以为同事听了我的比喻,会称赞我的皮肤是:牛奶香浓,丝般感受。

  同事笑了,你应该等沙尘暴的时候再化,这样掺了沙子,才象一块真正的国产巧克力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沙尘暴

 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,沙尘暴这个词,就象一个悍匪,闯进了大家的字典,赶也赶不走。

  第一天到北京的时候,我站办公室巨大的窗子边,向外眺望。现在还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感觉:窗外,天空是那么纯净的蓝色,远处郊区的山清晰可见,近处是错落有致的建筑,大厦蔑视着居民楼,居民楼藐视着平房,平房鄙视着大厦。

  忽然看到一群鸽子优雅的飞过,隐约听见嗡嗡的鸽哨声。我兴奋的张开双臂,想要做一个造型,忽然想起那些撞碎玻璃、翻出窗外的暴力场面,立刻退了几步,放弃了这种想法。

  空气不错呀。怎么同事告诉我,北京污染的很厉害,在市区,一年之中只有四天时间能够看见西山?

  后来才知道,那一天,恰好就是这四天中的一天。以后,无论我怎么摆“美人凭栏眺”的POSE,都再没有看到过远处的小山了。而沙尘暴,却一次次的降临。

  今天,外面的天空又一次变得昏黄,路上的行人开始四处逃窜。

  看着玻璃门外这熟悉的场景,不用问,也知道沙尘暴来了。沙子打在门上,噼啪做响:“来吧,让我们给你沙土浴。你的头发,你的耳朵,还有鼻子。”

  第一次遇到沙尘暴的时候,正在路上走,风夹着沙子劈头盖脸扑了下来。我愕然。风,在北方是很常见的,土,在北方也很常见。但是这漫天的黄沙,实在是很罕见。

  那一天我的记忆是灰色的。走两步,喝一口水,吐半斤沙子。再走两步,再喝一口水,再吐半斤沙子。

  那一天我的记忆是沉重的。鼻子中的灰,耳朵里的土,头发上的沙,压得我无力挣扎。

  遥远的记忆今天又被唤醒,我知道在门外嗷嗷怪叫的是什么,但是我必须出去,因为我要回家。

  我深吸一口气,屏住气,用力推开门。没等我低头向外冲,一阵风卷着沙土涌进了门。我立刻胆怯了,脚下一犹豫,就被恶狠狠的推了回来,门又关上了。

  短短一秒钟的功夫,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掉在煤堆里的面团,身上沾满了煤灰,或者是一个掉在面粉中的煤球,身上沾满了面粉。我想学家中小狗的样子,抖抖身上的毛,把这些煤灰或者面粉恶狠狠的甩掉。但是耸了两下肩膀,发现自己的身体构造不适合,作罢。

  我正在踌躇着,身边的保安热情的帮我拉开了一道门缝,笑眯眯的看着我。

  我只好一头钻进了外面的沙子堆。